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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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中心支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拉善盟中心支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栖霞支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莱阳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莱阳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0682民初3857号 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中心支公司。住所地:烟台市芝罘区环山路58号。 法定代表人:曹雪梅,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盖俊山,山东烟台(烟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栖霞支公司。住所地:栖霞市市府路西段南侧、生资楼商住房东三户。 法定代表人:刘昌军,经理。 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中心支公司与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栖霞支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8日立案。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中心支公司在收到本院预交诉讼费的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中心支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赵永健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日 书记员房铭媛 |
裁判日期 | 2020-07-20 |
发布日期 | 2020-09-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