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9-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普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普信惠福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2019)甘0102民初7072号民事判决第一项及诉讼费处理部分;

二、撤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2019)甘0102民初7072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三、***、***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普信惠福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返还租金183333元及押金80000元,以上共计263333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益。

上诉人***、***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6290元,由上诉人***、***负担5000元,由被上诉人普信惠福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负担129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8-12
发布日期 202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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