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重庆晋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重庆晋愉林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重庆源畔商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2020)渝0104民初435号民事判决; 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重庆晋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支付物业服务费、公摊电费共计17296.6元; 三、驳回重庆晋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064元,由重庆晋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担862元,由***负担202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128元,由重庆晋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担1724元,由***负担404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7-26 | 
| 发布日期 | 2020-09-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