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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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重庆鹅岭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渝0103民初23616号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重庆鹅岭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原告***与被告重庆鹅岭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4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后,其明确表示不缴纳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罗静 二零二零年九月七日 法官助理屈冬梅 书记员刘泽彪 |
裁判日期 | 2020-09-07 |
发布日期 | 2020-09-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