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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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天津哈那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天津市一江明酒业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市中天鑫河矿产品有限公司 天津市盈池酒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 法院 |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询、冻结被申请人天津市中天鑫河矿产品有限公司、天津市一江明酒业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3260万元或查询、查封、扣押、冻结其相应等值财产。 保全费5000元,由申请人天津哈那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8-05 |
| 发布日期 | 2020-09-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