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中心支公司 伊犁华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骏诚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华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价值7668270.03元的财产。 案件保全费5000元(申请人已预交),由申请人新疆骏诚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向本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2-10 |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