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无效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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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大连易和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无效纠纷 |
法院 |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原告大连钜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大连易和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被告***签订的《易和岭秀滨城项目抵债房源出售三方协议》及二被告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 二、撤销二被告设定在大连市甘井子区x号房屋的登记备案手续。 案件受理费13,060元,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负担3,060元,被告大连易和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负担5,000元,被告***负担10,0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8-12-27 |
发布日期 | 2019-1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