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9-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杭州诚客嘉园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杭州诚客嘉园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支付原告***租金人民币22993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二、被告杭州诚客嘉园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支付原告***违约金人民币1075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三、被告***对上述第一项款项在人民币17250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761元,减半收取人民币380.50元,由原告***承担人民币58.50元,被告杭州诚客嘉园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负担人民币322元(被告***在人民币116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原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费;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应负担的诉讼费。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8-26
发布日期 2020-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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