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彬县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润中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中安亚太控股有限公司 陕西中化能源有限公司 |
| 类型 | 行政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长武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陕西中化能源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陕西中化能源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9-26 |
| 发布日期 | 2019-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