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竞争纠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陕西西凤酒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西凤十五年六年陈酿酒营销有限公司 陕西玖臻淳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不正当竞争纠纷 |
| 法院 |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陕西西凤酒股份有限公司、陕西西凤十五年六年陈酿酒营销有限公司享有要求被执行人陕西玖臻淳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被执行人陕西玖臻淳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负有继续向陕西西凤酒股份有限公司、陕西西凤十五年六年陈酿酒营销有限公司履行债务的义务。陕西西凤酒股份有限公司、陕西西凤十五年六年陈酿酒营销有限公司在发现陕西玖臻淳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可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19-12-09 |
| 发布日期 | 2019-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