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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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驾驶的冀E×××××/冀E×××××号肇事车辆,查封期限二年,自2020年7月7日至2022年7月6日。 案件申请费1270元,由申请人承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07-07 |
发布日期 | 2020-09-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