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诉中财产保全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德州仁安汽车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申请诉中财产保全 |
法院 | 山东省禹城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名下银行存款78013.33元或查封其他同等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800元,由申请人德州仁安汽车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9-01 |
发布日期 | 2020-09-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