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1-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四川浩阔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川0116民初3048号

原告:四川浩阔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理人:吴勇,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赵文讲,云南唯真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朱艳娥,云南唯真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四川浩阔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与被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4月19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因本案案情复杂,故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长刘成忠

人民陪审员张建

人民陪审员谢开福

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一日

书记员刘洋

裁判日期 2019-10-11
发布日期 202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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