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达州市富林电力有限公司
达州川港新能燃气有限公司
四川达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四川省唯多利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双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贵阳嘉博尔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成都竞发商贸有限公司
四川省强源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程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四川达钢商贸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资比例:37.7%,出资金额:1000万元)。

冻结期限三年,自2019年1月7日起至2022年1月6日止。

二、冻结被申请人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达州市富林电力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资比例:50%,出资金额:1000万元)。

冻结期限三年,自2019年1月7日起至2022年1月6日止。

三、冻结被申请人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四川省强源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资比例:33.3%,出资金额:1000万元)。

冻结期限三年,自2019年1月7日起至2022年1月6日止。

四、冻结被申请人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四川双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资比例:33.3%,出资金额:1000万元)。

冻结期限三年,自2019年1月7日起至2022年1月6日止。

五、冻结被申请人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四川省唯多利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资比例:50.05%,出资金额:500万元)。

冻结期限三年,自2019年1月7日起至2022年1月6日止。

六、冻结被申请人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四川程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资比例:33.3%,出资金额:200万元)。

冻结期限三年,自2019年1月3日起至2022年1月2日止。

七、冻结被申请人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达州川港新能燃气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资比例:33.3%,出资金额:1000万元)。(已注销)

八、冻结被申请人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重庆凡之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资比例:60%,出资金额:300万元)。

冻结期限三年,自2019年1月8日起至2022年1月7日止。

九、冻结被申请人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成都竞发商贸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资比例:20%,出资金额:1000万元)。

冻结期限三年,自2019年1月14日起至2022年1月13日止。

十、冻结被申请人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贵阳嘉博尔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资比例:33.3%,出资金额:1000万元)。

冻结期限三年,自2019年1月9日起至2022年1月8日止。

十一、冻结被申请人成都达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的四川达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资比例:19.5%,出资金额:205万元)。

冻结期限三年,自2019年1月7日起至2022年1月6日止。

以上财产的冻结、查封共计限额82054652.78元。

如需续冻结,申请人须在本次查封期限届满前7日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逾期申请造成的法律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裁判日期 2019-01-03
发布日期 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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