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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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经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桐城市人民医院 蚌埠市都邦运输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中心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桐城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中心支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赔偿限额内赔偿原告***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合计570896元(扣除已付10000元,尚需赔付560896元);被告***赔偿原告***损失393781.57元(扣除已付11000元,尚需赔付382781.57元),被告蚌埠市都邦运输有限公司负连带责任。 上述应付款项,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付清。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466元,减半收取计7233元,由被告***负担(此款原告已垫付,执行中由被告直接向原告支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8-08-20 |
| 发布日期 | 2020-09-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