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张家口煤矿机械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张家口高新城市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驳回原告(反诉被告)张家口高新城市房屋拆迁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二、驳回被告(反诉原告)***的诉讼请求。 本诉案件受理费30800元,由原告(反诉被告)张家口高新城市房屋拆迁有限公司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25956元,由被告(反诉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25 |
| 发布日期 | 2020-09-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