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有效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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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确认合同有效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山东博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临沂天丰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临沂市华瑞信恒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23日签订的《协议书》有效。 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临沂天丰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临沂市华瑞信恒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6-18 |
| 发布日期 | 2019-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