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临沂金鹰美乐商贸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鲁1302民初13669号

原告:***,男,汉族,****年*月**日生,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02748970808A

法定代表人:王玉军,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颜丙虎,山东隆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与被告临沂金鹰美乐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8月15日立案。原告经本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定于2019年9月27日的庭审诉讼。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林令强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谢媛媛

裁判日期 2019-09-28
发布日期 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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