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汝城县勇志生态农庄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汝城支行 韶关市万利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汝城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由韶关市万利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连带支付***劳务工资(报酬)共计79440元,限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786元减半收取计893元,由韶关市万利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限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纳。期满拒不缴纳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5-13 |
| 发布日期 | 2020-09-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