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武汉世鑫金属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武汉谷家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2020)鄂0703民初228号民事判决; 二、上诉人武汉谷家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被上诉人武汉世鑫金属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支付拖欠的工程款107632.37元,利息3681.47元(以107632.37元为基数自2019年6月15日算至2020年3月31日起诉之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年利率4.35%标准计算),本息合计111313.84元; 三、驳回被上诉人武汉世鑫金属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3067元,由上诉人武汉谷家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2454元,被上诉人武汉世鑫金属结构工程有限公司负担613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586元,由上诉人武汉谷家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2069元,被上诉人武汉世鑫金属结构工程有限公司负担517元(二审被上诉人武汉世鑫金属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应负担的诉讼费用,已由上诉人武汉世鑫金属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垫付,执行中一并解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9-25 |
| 发布日期 | 2020-09-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