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池州泰富安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东至县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泰富重装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池州泰富安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泰富重装集团有限公司名下财产12000万元。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东至县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09-23 |
| 发布日期 | 2020-09-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