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宝鸡拓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凤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陕西省凤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陕0330民初386号

原告:***。

委托诉讼代理人:罗峰,系原告***之子。

被告:宝鸡拓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世瑜,系该公司经理。

原告***与被告宝鸡拓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1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江伟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四日

书记员欧娟娟

裁判日期 2020-09-14
发布日期 202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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