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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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湖南雪峰山生态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怀化市金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市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溆浦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询、冻结被申请人怀化市金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00000元和被申请人***13480000元的银行存款或者查封同等价值的房产,查询的银行范围限于法院查控系统内,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湖南雪峰山生态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2-19 |
| 发布日期 | 2020-0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