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南上合惠实业有限公司 河南益庆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上蔡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被执行人河南上合惠实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公司院内的九号楼房产、厂房及相对应的土地。查封期限为三年。 二、被执行人河南上合惠实业有限公司负责保管被查封的财产。在查封期间内,被执行人可以使用被查封财产,但因被执行人的过错造成被查封的财产损失的,应由自己承担责任。在查封期间内不得变卖、转移被查封的财产,不得对被查封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7-25 |
| 发布日期 | 2020-0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