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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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山东林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法院 | 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1391民初1313号 原告:山东林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林慧兵,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女,****年*月**日出生,汉族,本公司职工。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住***。 原告山东林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追偿权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20年8月21日立案。原告山东林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至今未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山东林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鲁晨生 二零二零年八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刘星汝 |
裁判日期 | 2020-08-31 |
发布日期 | 2020-0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