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上海突米服饰有限公司 金华名田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金华市桑马针织制衣厂 金华吉米赛欧服饰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决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法院 |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决定书 (2018)浙0702执6854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金华吉米赛欧服饰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金华名田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桑马针织制衣厂、上海突米服饰有限公司、项世达追偿权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金华名田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桑马针织制衣厂、上海突米服饰有限公司、项世达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决定如下: 将被执行人金华名田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桑马针织制衣厂、上海突米服饰有限公司、项世达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五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