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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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海城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海城市人民法院(2018)辽0381民初4562号民事调解书; 二、驳回***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63元,由***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和上诉费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递交上诉状的同时或者上诉期满后7日内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否则视为放弃上诉。 |
| 裁判日期 | 2020-09-16 |
| 发布日期 | 2020-09-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