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决定书

发布于:2020-09-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拘留决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辽宁省法库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辽宁省法库县人民法院

拘留决定书

(2020)辽0124执406号之一

被拘留人沈阳某陶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魏帅与被执行人沈阳某陶瓷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中,被执行人沈阳某陶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拒绝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决定如下:

拟对沈阳某陶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拘留十五日。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执行员  周永成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王德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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