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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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 潍坊市经济开发区友谊村经济专业合作社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130000元或查封其同等价值其他财产(详见通知书或清单)。 案件申请费1170元,由申请人潍坊市经济开发区友谊村经济专业合作社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9-14 |
发布日期 | 2020-09-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