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直属支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放射路营业所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桥西支行
河北正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学苑支行
石家庄鑫宝典当行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对被告***名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直属支行银行账户62×××66_156_1的冻结。

二、解除对被告***名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放射路营业所银行账户62×××72的冻结。

三、解除对被告***名下中国银行石家庄市中华大街支行银行账户10×××19USD1的冻结。

四、解除对被告***名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桥西支行银行账户62×××23_156_1银行账户的冻结。

五、解除对被告***名下河北正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学苑支行银行账户62×××40_1的冻结。

六、解除对被告石家庄鑫宝典当行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交通银行石家庄裕华西路支行银行账户13×××32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9-22
发布日期 202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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