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撤销个别清偿行为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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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请求撤销个别清偿行为纠纷
法院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2017)浙0782民初20474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浙江有加利连锁超市有限公司管理人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572元,由浙江有加利连锁超市有限公司管理人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3144元,由浙江有加利连锁超市有限公司管理人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8-06-29
发布日期 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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