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9-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天津三英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泰州中航船舶重工有限公司
上海伟图工贸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泰州中航船舶重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天津三英焊业股份有限公司794392.78元及利息(利息以下欠款794392.78元为基数,自2020年1月1日起至实际付清款项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872元,由泰州中航船舶重工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8-17
发布日期 202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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