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仼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1-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宜昌大发广告有限公司
中国葛洲坝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西武暖通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诚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宜昌市天发庆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中国葛洲坝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路市场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侵权责仼纠纷
法院 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葛洲坝人民法院(2019)鄂0592民初113号民事判决;

二、***赔偿宜昌市天发庆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财产损失358159.88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付清;

三、驳回宜昌市天发庆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25680元,由***负担7000元,宜昌市天发庆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担1868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5680元,由***负担7000元,宜昌市天发庆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担1868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12-20
发布日期 2020-01-0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