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吉林省天雅万印毯业科技有限公司 丹阳市隆亨化工有限公司 天津丽坤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 法院 | 东丰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天津丽坤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213.00元,待本裁定生效后予以退回。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9-11 |
| 发布日期 | 2020-0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