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9-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深圳学诚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委托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深圳学诚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费用18108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26元,由被告深圳学诚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已预交的案件受理费126元,由本院予以退回。被告深圳学诚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纳案件受理费126元,拒不缴纳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6-05
发布日期 202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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