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苏智盛电工设备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支行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异议申请书及副本一式三份,向本院提出异议。 | 
| 裁判日期 | 2019-12-20 |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