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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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0203民初1049号 原告:中国旅行总社(青岛)旅游汽车有限公司,住***。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住***。 代表人:武长奎,总经理。 原告中国旅行总社(青岛)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原告***、原告***与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中国旅行总社(青岛)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原告***、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左杰 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七日 书记员王倩 |
裁判日期 | 2020-03-17 |
发布日期 | 2020-0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