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青岛协信远海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青岛协信远海置业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逾期交房损失49735元; 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706元,减半收取853元由原告承担350元,被告承担503元。原告已预交,被告应承担部分于本判决生效后履行完毕。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7-20 |
发布日期 | 2020-0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