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南宁嘉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划拨、提取被执行人李艳芳所有的95000元的银行存款或其他资金,或者查封、扣押被执行人李艳芳所有的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19-08-14
发布日期 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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