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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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害原告华杰国际私人有限公司享有的第3216114号“CHARLES&KEITH”注册商标权产品的行为;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华杰国际私人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30000元; 三、驳回原告华杰国际私人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所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原告华杰国际私人有限公司负担1610元,被告***负担690元。 如不服本判决,原告华杰国际私人有限公司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告***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5-30 |
发布日期 | 2020-09-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