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9-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蓝牛仔影像(北京)有限公司
深圳市一道网络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法院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深圳市一道网络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停止侵害原告蓝牛仔影像(北京)有限公司对涉案十张摄影作品所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将上述涉案图片从涉案网页上删除。

二、被告深圳市一道网络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蓝牛仔影像(北京)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每案300元,十案共计人民币3000元。

三、驳回原告蓝牛仔影像(北京)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债务期间的利息。

本十案受理费人民币250元,由被告负担。该费用已由原告预交,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迳付原告蓝牛仔影像(北京)有限公司。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6-15
发布日期 2020-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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