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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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35,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9年9月23日起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 案件受理费867.5元,减半收取434元,由被告***承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9-10 |
发布日期 | 2020-09-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