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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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刘玉华名下的鲁*号别克牌小型轿车一辆。查封期间该车不得转移、转让、隐匿、抵押、担保等。查封期限两年。 案件申请费220元,由申请人***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05-19 |
发布日期 | 2020-09-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