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苏中车电机有限公司 玉兔蓬业科技(北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九方天和新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玉兔蓬业科技(北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给付原告江苏中车电机有限公司维护费1851298.74元,并承付此款自2019年9月1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1462元,由被告玉兔蓬业科技(北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8-07 |
| 发布日期 | 2020-09-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