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09-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慈溪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浙0282执恢1341号

黄孟军、郑维君、邹志毛、罗旭光、徐家甬:

申请执行人胡建权与被执行人黄孟军、郑维君、邹志毛、罗旭光、徐家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2)甬慈商初字第00441号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胡建权在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完毕,共计支付了30996.83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0)浙0282执恢1341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承办人:叶海慧电话:6391××××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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