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越西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四川省越西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川3434民初1065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与被告***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9日立案后,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郭仕伟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七日 书记员蔡玉君 |
裁判日期 | 2020-09-17 |
发布日期 | 2020-09-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