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昆明市呈贡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斗南信用社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云0114执1872号 昆明市呈贡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斗南信用社(申请执行人)、林美玲、林金富、许金生、杨艳萍(被执行人): 昆明市呈贡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斗南信用社与林美玲、林金富、许金生、杨艳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447901.01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447901.01元。本院已于2020年9月8日将该款转付给昆明市呈贡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斗南信用社。至此,昆明市呈贡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斗南信用社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云0114民初597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李世民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七日 法官助理胡映飞 书记员张恒硕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9-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