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1-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云南一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云南云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昆明新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云南省云县人民法院(2019)云0922民初560号民事判决;

二、昆明新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工程款449211.71元。

一审案件受理费8038元,由昆明新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8038元,由昆明新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如果负有义务的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若负有义务的当事人不自动履行本判决,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可在判决规定履行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向原审云南省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裁判日期 2019-11-20
发布日期 202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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