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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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天等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西壮族自治区天等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0)桂1425执195号 赵志光、黄明利: 申请执行人黄明利与被执行人赵志光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赵志光已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已缴纳执行费50元,现本案已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9-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