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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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豫0311民初4695号 原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被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原告***诉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4日立案,2020年8月25日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撤诉处理。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405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李培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李珊 |
裁判日期 | 2020-08-25 |
发布日期 | 2020-0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