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豫0311民初4695号

原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被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原告***诉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4日立案,2020年8月25日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撤诉处理。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405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李培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李珊

裁判日期 2020-08-25
发布日期 202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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